按照省厅、市建委的总体部署,5月6日—31日,市政质监站组织开展了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在参建各方自查的基础上,市政质监站监督小组进行了核查,市建委检查专班组织了抽查。通过检查,了解掌握了全市在建市政工程的质量状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促进了质量水平提高。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核查、抽查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检查内容全面自查,在参建各方自查的基础上,市政质监站监督小组对所有在建项目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市建委组织专项检查小组进行抽查。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与义务情况、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及现场作业面施工情况。
5月6日,市政质监站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全面部署了市政行业质量检查工作。全市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迅速行动,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填报了检查表格。5月20—27日,监督小组对已开展自查的工程项目进行了监督核查,涉及工程74项,建设单位34家,设计单位15家,监理单位51家,施工单位94家。核查过程中,监督小组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并要求按时整改回复。在监督小组核查的基础上,市建委检查专班于5月27—31日对其中部分桥梁及结构工程进行了抽样检查,涉及长江隧道工程、天兴洲大桥公路引线工程、武昌火车站中山路隧道工程等10个项目15个标段,检查建设单位7家,勘察单位6家,设计单位2家,监理单位7家,施工单位9家,图审单位4家,检测单位11家。专班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3份,对每个项目都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从核查、抽查的总体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够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能自觉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质量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实体质量基本达到了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绝大多数工程未发生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隐患,实体质量处于受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