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市在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
施工检查情况通报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我市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动员大会的精神,推进以“创新提升质量,名牌促进发展”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的开展,结合目前在建市政工程的施工实际,9月20~26日,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市在建的64项市政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在建工程未发生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没有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整体状况良好。同时,在建工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加以督促改进。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监督小组交叉检查的方式,由站领导带队,分四个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质量控制中监理履行责任情况,以及桥梁、隧道等结构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的施工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资料等。检查过程中下发监督检查通知单43份,并要求限期整改回复,确保了检查效果。
1、工程实体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受监工程的实体质量基本达到了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普遍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较大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隐患,在建工程施工质量状况良好。
2、安全生产的态势比较平稳。经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充分总结吸取了天兴洲长江大桥公路分建段“
3、文明施工措施进一步落实。检查过程中,施工单位基本能够落实“清渣、降尘、减噪、便民”等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大部分施工现场的渣土清运、洒水降尘落实较好,重点路段及施工周期较长的施工现场修建了较为通畅的便民通道,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稳中有升。
4、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受检的市政工程参建各方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自身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建设单位的建设管理、市场行为,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单位的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均有了较大改观,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保障了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有序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我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参差不齐,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仍需加强。
(一)质量方面
1、部分市政工程施工控制不严,施工质量不高。有的路用混凝土骨料不洁净,含泥量超标,配合比指标不合格;土路基碾压时含水量不够,水稳基层碾压不规范,平整度不够;局部混凝土有色差、显砂等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现场排水管道铺设后回填土未按规范要求对称回填等。施工质量控制不严,质量比较粗糙。
2、存在不按设计施工规范施工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有的施工单位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随意性较大,部分地基验槽签字不完善,隐蔽工程验收和工序评定签字不全;见证取样送检不及时或频度不够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试验报告有不合格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未进行复检和调整,基坑、基槽地基承载力检测不符合要求;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安全生产的规范要求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存在电线乱拉乱接,配电箱采用木制结构,有箱无盖等用电不规范现象,深基坑作业支护、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存在起重吊装无人指挥、高空作业无防护等安全隐患现象。个别施工企业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意识仍待加强。
2、现场安全管理存在差距。部分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不清或未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专项方案未按要求进行审批,危险性大的作业旁站记录不全,对安全隐患整改无复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不严,交底的对象、内容、注意事项等不具体,安全管理记录不全;部分单位对下发的安全隐患监理通知书未见回复及整改结果,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洞。
3、施工现场的降尘、便民还需要不断加强。虽然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了较大的改观,但部分工地的扬尘问题仍较严重,降尘措施不力,市民反映比较强烈。有的现场围挡不整齐,污染严重。部分项目占用了原有道路,但修建的便道不够规范,施工便民存在差距,更有部分现场在施工的过程中盲目操作,对原有的管线设施等造成破坏,影响比较恶劣。
(三)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方面
1、建设单位存在无证施工和不按规定组织验收的行为。部分工程建设方手续不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有的单位在项目完工近一年的时间内仍不组织验收,质量行为不够规范。
2、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存在缺陷。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仍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且现场人员变更随意性很大,部分人员变更未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施工现场实际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情况比较普遍;施工记录签字手续不全,部分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进场复检报告不全,部分工序验收报告缺失,存在不按规范施工的现象。
3、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不够规范。历次检查中发现的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质量行为不规范的现象未得到有效改观,监理单位仍存在较多的问题。部分监理项目部总监及监理人员更换频繁,并与投标文件不符;专业监理工程师无证上岗,职责不清;监理企业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无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普遍不能对验槽程序及路用混凝土配合比把关审核,工序验收不及时;部分监理企业现场旁站监理和平行检验不到位,监理日志记录不全或过于简单,重点不突出;监理工程师没有强化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关键工序的验收,部分隐蔽验收签字不全;有的监理企业总监长期不到现场,现场监理人员发现不了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未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及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下发了整改通知的建设项目将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突出的问题加强监管,具体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市政工程质量行为监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严格控制质量的同时,引导参建各方树立精品意识,逐步改变施工不精细的现象,努力打造市政精品工程。同时着重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管,用强有力手段促进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的规范,加大查处处罚力度,维护市政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从根本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
2、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各项素质。行业从业人员是最基本的要素,从业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提高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及防护水平是工程顺利安全进展的基础条件,市政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要重视培养业务素质高,操作能力强的从业人员,同时在现场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确保工程的质量及安全施工。
3、督促落实旁站监理。旁站监理是建设监理的基本制度,实施旁站监理是落实施工现场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手段之一,我站将在下一阶段重点控制监理行为的规范方面,加大对现场监理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现场监理切实做到跟踪旁站监理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进行严格的工序验收,发挥现场监理应有的作用。
4、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要求,加大不良行为公示力度。针对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扬尘较大、安全管理时紧时松的实际,重点要求现场监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降尘和便民措施,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同时,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并对违反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其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或在网站公示,并通过招投标等管理途径约束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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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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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较好的工程 |
武昌北环路道路黑色化工程 |
武昌区建设局重点办 |
武汉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武汉市程益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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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道(冶金大道~友谊大道)综合整治工程 |
武汉市青山建设局 |
武汉市第二市政公司 |
湖北时代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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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四新大道桥梁工程(一标) |
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市政总公司 |
武汉竟成监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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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逊湖北路二期道路排水工程 |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市青山市政总公司 |
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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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需整改工程 |
黄州街道路改造工程 |
武汉市青山建设局 |
武汉奥鑫市政有限公司 |
武汉中汉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基层施工不规范;混凝土配合比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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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梅子路(汉阳大道~琴台路)道排工程 |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市政总公司 |
武汉市江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总监长期脱岗;无项目监理规划;未及时复查监理通知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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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线北段(新墩立交~常青立交)道路工程 |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
武汉市政监理公司 |
稳定基层纵向裂缝未按要求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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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道排工程 |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市政一公司、市政四公司 |
武汉中汉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未及时组织深基坑方案评审;无施工许可证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