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 文明施工条款进合同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市政建设的代建单位,把文明施工作为市政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从选好施工队伍入手,规范制度,统筹管理,强化监管,奖惩并用,力求使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犹如文明施工管理的一把利器。
文明施工的主体是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施工队伍的管理水平是搞好文明施工的关键。桥建集团把文明施工作为选择施工队伍的基本条件之一。工程招标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报名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实地考察,对文明施工上了黑榜的单位评标时按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文件规定扣分,与工程评标挂钩,把文明施工管理差的单位拒之门外。
对代建单位而言,所组织实施的道路建设工程除了主体市政工程施工外,还有煤气、自来水、电信、电力等多家建设单位同步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监管起来比较困难。以解放大道综合改造为例,除其主体市政工程外,仅各种横穿过街管线就多达63条,市政工程及同步建设施工队伍18支,全线施工人员过千。加之同步建设工程基本是各家自行设计施工,沟槽施工大多请的临时队伍,文明施工意识谈薄,存在问题很多。市民不知内情,往往把同步建设施工中的问题都错怪在市政工程施工的头上。为此,桥建集团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把主体市政工程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确定为整个项目现场的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由其对各同方建设单位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监管,有效地增强了各参建单位的文明施工意识。
建设方与工程承包方之间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而现行的标准《工程合同》文本中没有文明施工管理条款,为了弥补工程合同中的不足,桥建集团在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增加了文明施工专项条款,通过经济合同的形式,规范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行为,约定奖罚条款,在文明施工制度化建设上做出了有益尝试。
俗话说,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检查督促就显得尤为重要。桥建集团公司领导对文明施工非常重视,把检查督促、查漏补缺作为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手段,坚持每月公司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公布红黑榜,对安全文明施工做得相对好的上红榜表扬,差的上黑榜批评。对上黑榜或因不文明施工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不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以及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给予2000元至5000元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