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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程序
作者来源
日期: 20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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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页数:[1] 

    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三、《工伤保险条理》(国务院令第375号)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国务院令第393号)

  五、《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

  工作程序:

  一、申报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中标通知书;

  (二)施工合同。

  二、收取保险费,开据《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签收单》;

  三、组织投保与承保单位签订《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办理保险;

  四、施工企业据《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可办理保险责任期变更、退保、理赔等手续。

  收费标准:以工程合同造价的大小,分别执行不同的费率。即:

  工程合同造价M(万元)费率(‰)

    M≤500      2—2.5

   500<M≤1000    1.5-2

    1000<M≤10000   1.5

     10000<M      1

  上年度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的单位,收费费率优惠0.2‰。

  工作时限:具备条件当日办理。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82715990

  办事地点:市建设工程管理“一条龙”服务区市政工程窗口(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内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656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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